封建妇女的裸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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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整理:风封 【学科分类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【摘要】女子在封建社会地位卑下,但是在受刑方面却有过于男子而无不及,根据记载,唐宋明清以来,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,史称“五刑”,分别如下:刑舂、拶刑、杖刑、赐死、幽闭(宫刑). 【关键词】封建 五刑 裸杖 【写作年份】2008年 【正文】   一、女犯的五刑    女子在封建社会地位卑下,但是在受刑方面却有过于男子而无不及,根据记载,唐宋明清以来,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,史称“五刑”,分别如下:刑舂、拶刑、杖刑、赐死、幽闭(宫刑),这些刑罚,看了让人胆寒。杖刑,隋唐以来五刑之一。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,必须“去衣受杖”,除造成皮肉之苦外,并达到凌辱之效。拶刑,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。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,故又称拶指,唐宋明清各代,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。刑舂,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。在施以黥、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,服晒谷、舂米之劳役。幽闭,因为女子并不适用宫刑,由于女子特殊的生理结构,男子去势,女子幽闭也就成了合理的搭配,何谓“幽闭”,《辞海》幽闭条:“古代毁坏女子的生殖器官的酷刑。”《辞海》幽闭条:“古代断绝女子生殖机能的宫刑。”同样在《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》中把《辞海》中的释义合并,即“女子幽闭,古有两说——”鲁迅在《病后杂谈》中说到:“从周到秦,有一种施用于男子的宫刑,也叫‘腐刑’仅次于大辟,对于女性则叫做幽闭,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,但总之绝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。近时好像被我查出点大概来,那办法凶狠又不失妥当,且又合乎于解剖学,真使我不得不吃惊。”先生把幽闭故意和解剖学联合起来,给人一种丰富的联想。幽闭,作为一种对女性残酷的摧残具体的方法据马国翰《目耕帖》载:幽闭之法,用木椎击打妇人胸膛,即有一物坠而闭其牝中,止能溺便,而人道永废矣,是以幽闭之说也。赐死,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、赐剑、赐绫、赐绳等物,由其自毙。    二、“看打” “晾臀” “卖肉”    受杖着被瞧见私部的可能性是不容置疑的,就算有些好心的衙役特意照顾受杖者的面子,一旦受了四十大板,不死尚且侥幸,艰难的爬将起来,还能顾及什么呢?古代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,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。这对妇女来说,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,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。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,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,一方就捕风捉影,寻找事端,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,然后贿赂官府,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。到执行刑罚那天,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,一齐来到公堂,名曰“看打”。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,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。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,他们的手段有“掘芋艿”、“挖荸荠”、“剖葫芦”、“剥菱角”等名目。有时县官还未升堂,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,名曰“晾臀”;有时行刑完毕,仍不让妇女穿裤,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,名曰“卖肉”。遇到这样的情况,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,回去后便寻了自尽。还有一种惯例,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。未过堂之前,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。这时,仇家就趁机闹事,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,裤子褪下,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,满街人随意传看。如果这天官不出堂,第二天照样闹一番。在过堂之后,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,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,抚摸挑逗,嘻笑取乐。妇女羞辱难耐,有的当场碰死。    三、“全姑”裸体受杖案    清袁枚《新齐谱》卷十六中记载的“全姑”一案就相当典型。某县有个19岁的姑娘,小名全姑,和邻居叫陈生的男青年要好,被几个无赖瞧见,因为陈生家庭富有,所以就勒索要钱。县里的捕快听说后,也来勒索,陈生执意不肯,捕快立刻就把两人带到县衙门问“和奸”之罪。那个县新任知县自认为是理学名士,认定这是伤风败俗的大罪,先要皂隶打陈生大板四十。全姑心疼陈生,哀嚎大哭,不惜以自己的身体挡住陈生的臀部。知县瞧见后大怒,认为是小瞧朝廷命官,于是又判全姑大板四十,皂隶们把全姑拉下来后,暗地里怜惜全姑,尤其是看到全姑酮体娇柔,臀部粉白,不忍心重打,而且陈生家里也给皂隶不少杖钱,所以打得不算重。县令觉得还是不解气,判令剪去全姑的头发,脱掉她的弓鞋,摆在案台上令众人观之,后又将全姑发官卖。案子结束以后,陈生十分想念全姑,托人出面买下全姑,转送到陈家,仍打算和全姑成婚。没有到一个月,皂隶们又来勒索,在路上不停的喧嚷,传到了知县耳中。知县更觉得这对男女是先奸后娶,无耻之尤,严令捕快再次把这两人抓来再治罪。全姑知道自己免不了挨打,预先在内裤里塞了些棉花、草纸(妇女受笞杖刑允许穿内裤),想少受一点痛苦,知县远远望见全姑下身鼓起,问她是什么东西,全姑十分惶恐,于是县令亲自下堂监视,自己用手剥去全姑内裤,裸体受刑。陈生上前哀求阻挡,知县更是怒不可遏,先将陈生掌嘴数百,再决大板四十。陈生抬回家后一个月后就死了,全姑被打成重伤,后来被卖到外乡的一个富家公子为妾。当地一位过去和知县有交情的举人到衙门当面责问知县:“我昨天到你的县里,听到你杖打堂下的人,我以为是罪大恶疾的强盗,所以到阶下观看,不料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被剥光了衣服在受杖,那女子因为疼痛而臀部隆起,像一堆白雪,但是一经你的四十大板,就成了烂桃子的颜色。她们两情相悦,自愿结为夫妻,你这么大动干戈是为什么呢?”知县说:“全姑美貌,不打她人会说我好色;陈生有钱,不打他人会说我得贿。”那人说道:“为民父母,以他人皮肉博自己名声,这难道是正人君子所为吗?你一定会得到报应的!”从此和知县绝交。几年后这知县升任松江知府,有一天,坐在公馆,刚刚吃完午餐,他的仆人见到一个少年从窗外跳入,用手拍了他三下,知县当即就觉得疼痛难忍,第二天请来医生,医生一看就说:“不行了,已成烂桃子颜色了。”那知府吓得昏死过去,十天未到就一命呜呼,和陈生受杖后卒的时日正好相等。正如故事中举人所说的:“为民父母,以他人皮肉博自己名声,这难道是正人君子所为吗?你一定会得到报应的!”何况又对一个身体嫩白如雪的无辜女子如此狠毒,遭到报应正中人怀。世人拍手大快。    俞樾在他的《耳邮》卷二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:有一个少年县令,年少轻浮,喜欢谈一些女子的私事,每每在接的案子中有女子的,一定要反复的审理,遇到因为奸情被告发的,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命令下人杖打该女子。每次杖打女子,他都要亲自脱去受杖女子的衣群,并说道:“法律中记载女子犯罪应该被判处杖刑的,如果是奸淫之罪,一定要去衣受杖,其它的罪刑可以保留内衣裤,单衣受杖。那杖是打在臀部的,所谓单衣就是单裤,去衣也当然就是去裤了,臀部哪有衣服呢?”别人都说不过他,他坚持一直这样做。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,家产被籍没,妻子和女儿流落道青楼为妓女,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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